海关注册企业年度报告报送须知发布时间:2015-04-28 一、需要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的企业范围 2014年12月31日之前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下列企业: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二)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 (三)加工生产企业。 二、报送《年度报告》的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 (一)企业自行报送。 企业自行报送的,需要登陆“关企合作平台”(网址:.cn/jcf,需使用电子口岸操作员卡),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 企业通过预录入机构,使用本企业的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的,视为企业自行报送《年度报告》。 (二)企业委托报送。 企业委托报送的,需要委托预录入机构,由预录入机构通过电子口岸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 三、年报期限 2015年6月30日。 四、自动审核或人工审核 (一)企业按时自行登陆“关企合作平台”报送年报的,系统自动接收,无需海关人工审核(系统自动接收后,“关企合作平台”应提示“年报审批通过”。如果长时间提示“发送海关成功”,请到注册地海关申请人工确认)。 逾期报送的,应向注册地海关提交逾期报送书面说明材料申请人工确认。 (二)企业通过预录入机构代理报送年报的,需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由预录入机构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纸本《年度报告》,申请人工确认。 逾期报送的,还应同时提交逾期报送书面说明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年度报告》中的以下信息(统称“关键信息”)应当与企业在海关注册信息一致:企业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济区划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报关企业分支机构上级单位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备案报关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否则请先行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手续。 (二)《年度报告》中除“关键信息”以外的企业注册信息与企业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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