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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没有合理的——著名税务筹划专家宋洪祥.doc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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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以下简称“记”):纳税筹划对不少人来说是个相对陌生的名词,但提到逃税、避税,却是耳熟能详,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宋洪祥(以下简称“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很明显,偷税、逃税、骗税、抗税都是违法行为,其结果必然是受到法律的严惩。目前有不少企业认为,既然税收不能逃,那我就避。甚至他们还认为,避税是一种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少缴交税或不缴税的目的,所以避税虽然不合法,但也不违法,称为“非违法”。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是避税就没有合理的,而且存在着相当的风险,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税”。由于避税是以“非违法”的手段达到规避纳税的义务,它在相当程度上与逃税一样,危及国家税法,直接后果是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间接后果是税收制度有失公平,故避税必须通过反避税加以遏制,所以税务总局专门设立“反避税调查处”。税务总局理论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培森曾经说:“我们不认为避税有所谓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分,税务局反对所有形式的避税行为。”而纳税筹划不是筹划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不可以改变的。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根据税收政策来设计企业的业务发生过程,通过对纳税事宜进行合理策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税务总局反避税处处长苏晓鲁表示:“很多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全清楚,只想通过其他渠道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税务筹划机构应该花大力气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和运用,而不应该停留在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上。”因此,纳税筹划不是钻政策漏洞,而是策划和选择业务发生过程,合理合法地减轻税负。纳税筹划跟避税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规划业务过程,而后者是钻税法空子。 2、中国企业纳税的最大误区记:您提到纳税筹划是通过设计业务行为来实现的,但在大多数企业里,纳税都是由财务人员来完成的,他们基本不参与业务过程,这是不是个矛盾呢? 宋:中国企业纳税的最大误区就是只看到税收的交纳过程,不注重税收的产生过程,把税收单一的让财务人员来完成。我们来分析一下税收是怎么产生的。企业是因为有了经营行为而交税,那经营行为从哪儿体现的呢?税务机关要查账,是通过账本来查看你的业务过程,但无论怎么查账,税务机关永远都不会相信企业的账,因为账可以通过人为做出来。税务机关只相信企业的合同或者相应的证明,因为业务是按合同发生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但企业的合同没有一份是财务部门签订的,都是业务部门签的。那财务与税收是什么关系呢?仔细分析一下,他们只不过是将业务部门产生的税收在账务上反映出来,并交纳到税务局去。财务只是个交纳的过程。综合一下:业务部门产生税收,财务部门反映和交纳税收。现在有不少老总,不注重业务过程的纳税筹划,只知道让财务人员在账目上做文章,甚至把偷税当成考核财务能力的标准,这种违法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企业要长足发展,要走出税收的误区,不能只看到交纳过程,更应看到产生过程,要懂得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只有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规避税收风险。做好纳税筹划可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3、纳税筹划要懂得自我保护记:讲到筹划,它必定是一种未雨绸缪的行为,那做税务筹划有没有什么基本原则呢? 宋:税务筹划具有三个特性,也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第一是超前性。纳税行为相对于经济行为而言,具有滞后性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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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