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三查七对”, 同时应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注意药物配伍禁忌,询问有无过敏史。
(1)“三查”:
①摆药后查;
②服药、注射、输液、处置前查;
③服药、注射、输液、处置后查。
(2)“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执行者必须口头复诵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将使用后的空安瓿、药瓶或者相关包装等物品保留备查。
、性别、床号与标本标签相符,标本质量与检查要求相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检。
,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进行交叉配血。
,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准确无误后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由医护人员到检验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
(1)标签破损、漏血;
(2)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3)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4)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5)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接面上出现溶血;
(6)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7)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凡出现上条中所列七种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性别、科别、床号、诊断、手术名称和术前用药、术中备用的特殊药品或者特殊耗材等。
、护士、麻醉师应当再次查对病员的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应再次核实部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切除手术。
“输血查对制度”执行,术中用药应当遵照“临床用药制度”执行。
,应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由手术护士签字确认。手术前后、缝合前后所清点的敷料和器械数不相符合时,不得关闭体腔和缝合切口。
、病历、病理申请单一同核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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