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委托合同司法解释 0.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委托合同司法解释_0委托合同司法解释篇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委托合同其实就是说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办理事务,委托人支付受委托人约定好的报酬的合同。那么关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这是大家所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由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了解委托合同的知识有一定的帮助。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综上可知,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首先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再是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然后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最后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这四点。如果您在委托合同方面还有什么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在律伴的法律知识栏目上进行查询。文章来源:律伴http:/// 篇二: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损失赔偿研究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损失赔偿研究--任意解除合同类型研究二(汪兴平)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零八条规定“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一,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任意解除委托合同,解除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二,虽然委托人或者受托人任意解除合同是其法定权利,但不等于解除合同方的解除合同就没有过错,如果解除合同方有过错,其应该承担过错责任;三,解除合同方,不论其解除合同是否有过错,也不论解除合同是否造成对方的损失,如果有约定责任承担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解除合同方就应该按约定承担责任;四,对于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只要不是受托人的原因,委托人就应支付委托报酬,该报酬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的,委托人应按受托人完成的相应工作量或工作成果支付报酬;五,如果解除合同不是受托方的原因造成的,委托人除了要支付受托人的相应受托事务的报酬,还要赔偿受托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对于委托人解除合同,什么是委托人应赔偿的损失,什么是委托人应支付的相应报酬,理论上和实务上都有较大的争议,主要的观点有两个,一是委托人只赔偿受托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受托人的合同履行利益,否则,委托人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但其承担的责任仍然是没有任意解除权的违约责任,二是委托人应赔偿受托人的全部损失,包括受托人的合同履行利益。笔者认为,既然合同法第405条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情形下,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报酬支付,这就间接地证明了合同履行利益可以包括在损失赔偿中,因为委托人和受托人作为合同的双方,我们撇开其中的信任关系,双方也就是一个等价的交易关系,既然是等价关系,只有赔偿全部损失对于受托人来说才是公平的,而且假如约定的报酬包括合同的履行利益,此时对于委托人来说,并不违法,而假如损失过分高于全部损失,则委托人可以以已经赔偿了受托人的全部损失为由而要

委托合同司法解释 0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840122949
  • 文件大小28 KB
  • 时间2019-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