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谣言控制策略——以“抢盐事件”为例[1]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从本质上来说,是社会存在矛盾的客观反映,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正常的社会现象。但是如果群体性事件呈现继续增长之势,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重要因素。
在近几年的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比如“贵州瓮安事件”、“甘肃陇南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湖南吉首非法集资事件”、“重庆的哥罢运事件”中,谣言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可以说,谣言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方面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在近期核辐射危机导致的“抢盐事件”中更是如此。笔者拟从传播学和谣言心理学的视角,以“抢盐事件”为主要事例,分析谣言如何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产生、传播,又是如何失真的,并提出相应的控制策略。
一、谣言的产生机制及控制策略
美国学者奥尔波特等人提出了著名的决定谣言产生的公式:R=i×a,其中,R代表谣言(rumor),i代表重要性(important),a代表模糊度(ambiguity)。[2]该个公式指出了谣言的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也就是说事件越重要,相关信息越模糊,谣言也就越容易产生并蔓延。从奥尔波特的观点出发,可以知道,在一个事件中,当重要性与模糊性至少一方趋向零时,谣言也就
“不攻自破”了。重要性有程度上的区别,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一般起初的事件重要性较低,当参与的人越多,传播扩散的越广,事件的重要性就会累加。因此,降低事件的“重要性”,使其的赋值减小,在假定模糊性不变的情况下,降低重要性可以使其乘积变小,从而降低谣言传播的力度。另外,降低谣言的模糊性,尽可能使事件的模糊性降至最低,从而遏制谣言扩散的可能性。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一)尽量将谣言扼杀在萌芽状态,降低谣言的重要性积累
纵观近年的一些主要群体性突发事件,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只有建立谣言预警与监控机制,才能对谣言从根本上进行控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基本的舆论监测网络,主要通过社会实践调查、信访制度、政民互动、民意调查等渠道了解舆情。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谣言控制,应当采用系统的科学方法。
首先,建立谣言预警与监控机构。谣言预警与监控机构指的是负责收集、分析及抵制有可能导致社会不安定的谣言的机构。当群体性事件开始之前或发生时,通过志愿者的情报收集或人们的来电,谣言预警与监控机构获取可能出现的谣言,然后通过社会实践调查或民意调查等方式了解谣言产生的渠道,对其进行预警和控制。
其次,重视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网络是谣言传播的主要渠道之一,在“抢盐事件”中尤其如此。根据拉扎斯菲尔德的“两级传播”假设,在传播中经常存在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和“积极分子”,之所以说要重视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是因为分析近年的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现,网络是谣言传播的主要渠道,另外,相对于其他的传播渠道,比如电话、口头相传等来说,网络谣言传播者容易掌握。网络
“意见领袖”可以通过时事关注度,浏览数、原帖数、跟帖数和贴文转载数,跟帖与原帖价值取向的一致性,个人网络身份(级别、头衔等)、聊天记录等识别出,对于这样一批网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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