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XX集团高级管理人员
业绩考核方案
二零零七年十月
山东XX集团高级管理人员
业绩考核方案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提升机制,激发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热情、开拓创新精神,全面提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执行力,形成高效率的工作团队,保障集团经营业绩,实现管理者与企业共同发展的长远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的实施对象是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包括:
第一条目的
1、以集团公司经营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导,以总经理职责要求为基础,通过对总经理业绩、能力、态度等的评价,鼓励先进,改进落后,实现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绩效的持续改进,不断扩大集团公司经营业绩。
2、通过业绩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统一认识、达成共识,实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收入与公司长远利益,个人成长和公司发展有机结合的双赢局面。
第二条原则
1、以事实为考核依据、以结果为考核依据的原则:
考核必须以规定的考核项目、事实结果为依据;必须以确认的事实结果或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2、业绩、能力和态度并重原则
业绩考核的核心内容是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实际工作业绩,同时对总经理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给予相应的重视。
3、公平、公正原则
考核中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全面地评价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的业绩;
4、沟通与共识原则
通过有效沟通,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和分公司在业绩提升方面达成共识,突出考核对总经理业绩改善的推动作用。
第三条考核责任和权限
1、集团公司总经理领导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总经理全面业绩考核管理及组织工作。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除公司总经理外,还包括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总经理认为具备考核资格的人事、法律专业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审查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的管理股权分配方案,负责制订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
2、业绩考核以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为基础,以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战略方向和各子公司与分公司每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展开。
3、集团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对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负有财务和人事专项业务考核责任。
4、集团总经理拥有对考核结果的最终裁决权。
第四条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对象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人
协助考核部门
考核方式及考核期限
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1
业绩指标
80%
集团总经理
财务、人事部
总经理公议/月
管理指标
20%
集团总经理
考核表/月
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2
同上
子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3
同上
第五条考核种类及周期
1、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月度考核的依据是《XX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合同》中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分解的月度业绩指标。月度考核在集团总经理经营管理月度例会前进行。月度业绩指标主要包括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3、年度考核的依据不仅包含《XX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合同》中规定的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还包含管理指标。年度考核在集团年度会议
前进行。
4、月度考核的考核结果只作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与分公司经营管理过程控制的依据,仅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股权分配参考,不是最终依据。
5、年度考核结果是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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