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20XX年基本生活。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参保登记办理工作,力争20XX年年底实现对全县30%农村适龄居民的覆盖,20XX年基本实现全覆盖。三、参保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设为每年100元、20XX年30元;州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县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1-2级),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上述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的政府缴费补贴。五、建立个人账户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省、州、县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人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新参保地,按照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参保人在本县内转移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六、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账户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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