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中国的反贪立法及其借鉴
(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曾越)
(学号:2000031115)
内容提要:贪污腐败现象与阶级社会相伴而生,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意识到官吏队伍的
清正廉洁对国家政权的重要性,并且为了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缓解阶级矛盾,各朝代都根
据具体情况建立了防止腐化、反对贪污的法律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其中预防官吏贪污腐
化的制度,如官吏选拔、考核和回避制度,以及纠举贪污腐败的监察制度和惩治贪污腐化的
刑罚制度都是可以“古为今用”的制度。
关键词:预防官吏贪污腐化的制度、纠举官吏贪污腐败的监察制度、惩治官吏贪污腐
化的刑罚制度
教师点评:贪污腐败是长期困扰文明社会的问题。古代中国在反贪立法方面积累了比较
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本文从古代职官的管理制度、监察制度以及刑罚制度等三方面
阐述了古代中国的反贪立法,并对当前的反贪立法提出自己的看法。文章立意有现实意义,
论证充分,条理清晰,符合毕业论文的要求,予以通过。(点评教师:姚秀兰,副教授)
贪污腐败现象与阶级社会相伴而生,纵观历代王朝的兴衰,不难发现,官吏的清廉于国
家政权的重要性,“国家之败,由官邪也”。1 官吏的清廉与腐败程度是“政权更替,改朝换
代的晴雨表”。2 正因为如此,我国历代王朝为维护统治政权的稳定,缓解阶级矛盾,都根据
具体情况建立了防止腐化、反对贪污方面的法律制度,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朝代倡
廉与惩腐的举措,是植根于剥削制度本身,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但在漫长的反腐
倡廉历史实践中,各王朝为反腐倡廉建立的官吏选拔、考核和回避等职官制度,纠举贪污腐
败的监察制度和惩治贪污腐化的刑罚制度确实值得我们今天借鉴。本文着重阐述这三方面的
制度。
一预防官吏贪污腐化的职官制度
中国历代统治者都认识到,对江山社稷来说,采用有效措施预防官吏的贪污腐化比采用
严刑酷法惩治贪污腐化的官吏更为重要。预防官吏贪污腐化的制度主要体现在官吏选拔、官
吏考核和官吏回避方面。
(一)官吏选拔——重视道德素养
官吏选拔是中国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治清廉与腐败的关键。官吏是廉政体
系中的主体,国家机关中为官者廉洁与否,廉政法纪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关键取决于官吏
是否具有清政廉明的素质。因此,历代统治者都制定了严格的官吏选拔授任制度。如以隋唐
为界,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可以分为两个发展阶段。
在隋唐以前,古代中国实行的是推选官吏制度。早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了层层选拔官吏
的制度。《礼记·王制》中记载:选拔官吏,首先是“命乡论秀士”,“秀士”即“乡大夫所
考有德行道艺者”。然后司徒从“秀士”中选出“俊士”送入“大学”学习,学成后成为“进
士”,再由“司马辩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无论选
“秀士”还是选“进士”都要强调“德”和“贤”,足见当时统治者对官吏品质的重视。
春秋战国时期“推选”是选拔官吏的的重要途径,其标准仍然是“德”和“贤”。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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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为了防止任官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秦律规定了“保任连坐制度”,即被推荐和任命的
官吏犯罪,推荐和任命者须连坐。此法在秦、唐、宋等朝代均实行。《宋史·刑法志》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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