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色共享教育基金会档案和证章管理规定(2018年4月修订)一、档案管理1、基金会的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秘书长检查、指导。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准确,并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材料应妥善管理,不得丢失或损毁。3、归档范围(1)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2)本基金会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重大事项报告。(3)本基金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4)本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及理事会的会议纪要。(5)本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6)本基金会的会计档案,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7)本基金会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等。二、证章管理1、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并按规定按时接受省民政厅的年检。2、本基金会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需盖本基金会印章的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秘书处审核方可用印。3、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和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出现遗失、损坏或违规事件将追究个人责任。二○一八年四月
浙江绿色共享教育基金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