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附件:肇庆市科技孵化育成载体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科技孵化育成载体的建设,促进科技孵化育成载体的健康发展,规范科技孵化育成载体的管理,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科技孵化育成载体评定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技孵化育成载体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宗旨,以科技企业(项目)为服务对象,以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降低创业者的风险和成本,提升创业企业的成功率,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的各类科技创业服务载体,科技孵化育成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等不同阶段的孵化载体和新型孵化业态。第三条众创空间是指以科技型创业项目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团队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提供联合办公和“预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引导和帮忙创业团队将科技创业点子转化为实业创业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场所。众创空间是“前孵化-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中“前孵化”阶段的重要孵化形式。众创空间主要功能是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孵化服务,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帮忙创业者把想法变成产品、把产品变成项目、把项目变成企业。第四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初创期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企业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降低创业者的风险和成本,提升创业企业的成功率的各类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初创期科技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快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第五条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是指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产业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满足高成长科技企业个性化需求,快速实现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创新性产业集群的空间载体和服务网络。加速器主要功能是创新服务模式满足高成长科技企业对发展空间、商业模式、资本运作、人力资源、技术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旨在为经历了孵化之后的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更大的研发和生产空间,更加完善的技术创新和商务服务体系,为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加速助推,形成产业集聚。第六条肇庆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对全市科技孵化育成载体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是市级科技孵化育成载体的评定和管理主管机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科技孵化育成载体进行管理和指导。第二章评定条件第七条市级众创空间评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二)针对入驻孵化团队和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服务团队应具备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以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三)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至少应拥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提供创客工位30个以上。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及会议、文印、休闲等相关服务。(四)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面向创业者、创业团队及初创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不低于200万元,并已投资众创空间内的项目。(五)具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专业技术服务功能,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应提供必要的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等技术平台和途径。众创空间建有或结合网上技术市场建有线上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外部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多元化的线下活动,促进创新创业者的信息沟通交流。(六)启动运营一年以上。(七)属山区县的众创空间,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第八条市级孵化器评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二)发展方向明确,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团队具有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0%以上。(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四)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10家以上)。(五)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六)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七)设有孵化资金或种子资金,通过自设、合作

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z_198613
  • 文件大小28 KB
  • 时间201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