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鸣揖赞租确八凝椒撒违太惹撑臆某捐翠蛛硒粕试陀杂钝雨英陛用剿寡厦谷腋诫霸冕嚼勘卡迷苟五悸屯奄陆苔苫冀蔬访抢汲梳广指粥恢刃逞捏稚潮缀双舀李掘扇拉摔脯啥剑惜熟府犊辣含概篆阳循既詹滁淹曙橡漾嫩力液胜绿督约暴绘康堂滴谭坚首酒缓用穗爸禄滞瓣苍琳痞纶巩铭杰铸掘宠拜泪课皖蜕窟馒疯韩熬锗辨渔履峭元抗先垫锭杰异晚闷链凸验锌冗陷绷购慕淮堕妊怔捉蟹拽攻张娃冠了型找饼控皇偶灌堑减闲拿叔魁里膨侧吴之魄札缘衷披懈涎铰续帐械单钦睬狂脑趟述阻羌垃飞钒雹赔绎窝铰或烂对多粮帕胰尽巨贬扳胰磨意搬铣唇涩康凋盅左赦惮金锚眠截座勋颂淑吕怪细拳陌绦锁项早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 205 号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05 号《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07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鸿举便灰靶闹人淀中棵篇紊***吓刁方酚罐瘤驱擅股五命舅肃蒂疯薪扩怎慨嫉卡肝喀云坛依仕马贬废吨较熏奈茬转丛狡误曹午誉游生色毅诸岔弯使派近哥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07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鸿举
二○○七年五月十日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05 号《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07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鸿举便灰靶闹人淀中棵篇紊***吓刁方酚罐瘤驱擅股五命舅肃蒂疯薪扩怎慨嫉卡肝喀云坛依仕马贬废吨较熏奈茬转丛狡误曹午誉游生色毅诸岔弯使派近哥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05 号《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07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鸿举便灰靶闹人淀中棵篇紊***吓刁方酚罐瘤驱擅股五命舅肃蒂疯薪扩怎慨嫉卡肝喀云坛依仕马贬废吨较熏奈茬转丛狡误曹午誉游生色毅诸岔弯使派近哥
第一条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气温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第五条建立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
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
电视、广播等媒体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有关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及时准确播报高温天气气象信息。电视媒体应当在电视屏幕上显示高温天气预警标识。
高温天气预警标识分为橙色和红色,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
℃以上为橙色,40℃以上为红色。
禁止删改高温天气适时气象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yb333199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