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细
则
二00九年十二月
前言
为切实加强项目的管理,根据我国现行建筑工程法律、相关行业标准及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编写宜兴中堂二期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为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太湖杯”,争创“扬子杯”。
本章未涉及的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江苏省、无锡市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质量管理具体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应在收到该计划的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业主备案。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如施工单位未完成以上各项制度,应督促完善。
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内容
(1)、隐蔽工程验收——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要隐蔽验收(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程序自检合格后,必须书面向监理申报隐蔽验收,监理将在合同规定的时效内进行验收,验收手续不得后补;监理巡视不能代替隐蔽验收。
(2)、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进场时承包单位必须检查质保资料和实物并自检合格(开箱等必须共同验收的除外),才能向监理申请验收;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要“复验”的项目,必须经监理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或设计规定的材料规格和品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3)、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的项目、频度见《见证取样计划》;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必须事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商定,与施工单位本企业有隶属关系的检测机构不应选为本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应设试块标养室,当规模较小而现场不设标养室时,在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妥善联系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试块存放事宜。
(4)、旁站监理—旁站监理的部位、工序和项目见《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的项目,承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必须自始自终在现场,如不到场,不得作业。
(5)、现浇砼质量缺陷——承包单位拆模时,如发现砼质量缺陷,未经监理检查、同意,一律不得擅自覆盖,否则必须全部凿开重新检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自理。
(6)、进度款签证——工程款支付必须一律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证;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证,但已支付的款项,一律不办补签手续。
(7)、进度控制——总承包单位应该编制总体网络计划;材料采购、分包单位选定与进场必须与进度计划相应;月、周例会必须有相应的计划、检查分析和纠偏措施。
(8)、工程暂停令---------监理规范规定,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机构管理;
第三节、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
1、桩基础:(1)桩基工程检测结构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按不合格比例重新进行加密施工并自行承担费用。(2)发现桩基钢筋笼长度、间距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2、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承重支撑架必须严格按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立杆间距、扫地杆、剪刀撑与专项方案不符导致模板工程承载力、刚度、稳定性不足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和本层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杆对准,并铺设垫板。在已经完成的模板工程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做加固处理。
(3)模板隔离剂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清理到位。
(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专项方案执行。未按专项方案拆除的,未提供拆模试块报告擅自拆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剪力墙、框架柱封模前未通知验收的,罚款500元;框架柱、剪力墙根部垃圾或梁底有木屑未清理干净的,每次罚款500元,清理干净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钢筋工程
(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或代换,应事先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发现事前未办理变更文件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做补办变更文件。
(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在取样的同时收钢炉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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