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监察与谏言:古人反腐的两利器.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监察与谏言:古人反腐的两利器-法律监察与谏言:古人反腐的两利器 高峰我国古代针对权力监督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计,监察制度就是其中之一。从历史上看,针对***,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确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循序渐进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监察活动,到秦汉时期监察制度正式设立。春秋时虽然出现了负责监察的御史,但是真正作为一种制度予以确立,始于秦朝。御史大夫,作为中央的监察长官,位列三公,同副丞相;在地方,秦朝设立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并进一步发展了监察制度,在中央,除了御史大夫,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皆作为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个刺史,用于监督地方长官,其中***问题就是刺史监督和汇报的重要事项;同时,汉朝出现了第一部地方监察法,随之而来的是各地言官的纷纷出现。魏晋至隋唐时期,监察制度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完善。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方面,统一监察机构在中央御史台脱离位于九卿的少府,直接听命于皇帝,自王太子以下,可以无人不纠正,无人不监察,其权力大为扩展;另一方面,言官制度逐渐形成,并形成了专门负责规劝的集书省,具体的职能之一就是包括对******在内的失职、违法行为进行批驳。隋唐时期的监察制度逐步完善,出现了内外监察完善,上下层级分工,相互配合制约的局面。在中央,谏官分属中书省和门下省,共议国政,大大加强了对风纪的监督力度;在地方,唐朝设立巡查区,从十道监察区发展到十五道,再到十七道。唐朝统治者,以唐太宗为代表,尤其注重巡察使制度对官员***受贿问题的监督和治理。宋元明清时期,监察制度在君权制度逐步加强的背景下,得以快速发展。其中,台谏制度逐步走向合并、中央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察、《钦定合规》作为以清朝统治者名义发布的监察法典予以颁布,都是在君权加强的背景下出现的。在打击***问题上,这些制度革新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反腐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客观上反腐,主观上是维护君权统治。监察权力,从其根源来看,属于权力的内部纠正,纵然言官的存在以及督察院、六朝给事中等独立部门的设立,看似给予了行政权力客观的监督和制约,但仍是统治集团内部的制度设计,并不能给予权力运行自外而内的匡正,因此也就无法避免官官相护、勾结谋私等现象的存在。其监察目的,首先服务于君主统治和君主权威。当反腐与君主集权并行不悖时,监察制度的反腐功效得以加强。这也就是体现皇权统治和中央集权意志的御史制度被不断强化,而言官作为整顿风纪、监督***的有效手段,在监察制度设计层面被逐步弱化的根源之所在。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在言官制度和御史制度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现象。御史监察和言官谏言是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两个支柱,其中御史制度强调自上而下的控制,言官制度体现为自下而上的纠正。纵观监察制度的发展历程,反映统治意志和顺应君主集中趋势的御史反腐被逐步加强,言官的反腐作用逐步弱化,直到台谏合并,明朝督察院取代谏院,彻底终结了言官制度。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是人治的产物,其反腐功效依赖于“明君政治”。监察制度发展进程中,中央和地方虽然产生了一定数量的成文规范,但是其纠察区域、对象、事项,依然有赖于统治者的政策。机构和人员的设立、职能和权限与统治者密切相关,甚至成为最具灵活性的统治手

监察与谏言:古人反腐的两利器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一花一叶
  • 文件大小154 KB
  • 时间2019-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