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和认识《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建设厅王学锋2008年8月8日*一、理念更新和转变二、规划制定体系三、规划实施机制四、监督检查和执法五、实施中的几个问题主要内容*一、理念更新和转变*强调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强化了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统筹了城乡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提升了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和权力制约*1、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城乡规划是地方政府的责任遵守城乡规划是全社会的义务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乡规划是政府职能、也是全社会遵守的契约*城乡规划理念的更新技术文件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象美观公共政策利益公平和谐发展公众监督*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公共利益的维护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城乡规划领域公共利益的基本构成秩序、协调安全、公平……城乡规划领域公共利益的基本载体*关注弱势群体第三十四条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公众意愿的体现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第四十六条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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