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成立工会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会基层组织,推进工会工作健康有序运转,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在塔城地区教育工会的指导下,我单位于XX年3月11日依法成立了工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长陈吉平,组员:王建虎、孙奇、慕志峰、林璐璐、张艳丽、史国庆等7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工会的筹建工作。现将成立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具体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我单位拟于XX年3月22日召开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委员选举产生后,召开委员会议选举工会主席。二、委员构成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工会拟设委员5人,其中主席1人,委员分别为组织、宣传、财务、女职工委员。(依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三、委员条件、产生办法和职责 1、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委员候选人应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感,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工会主席应具有相应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能力,特别是应具有奉献精神。 2、工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陈吉平提名,经全体工会会员讨论,经审定后进行正式选举。 3、工会委员会委员职责(见附件一) 四、选举办法 1、正式选举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工会现有会员98人,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98人参与选举。 2、本次选举工会委员,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新产生的工会委员人选的得票必须超过参会人数的60%。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3、选举设总监票人为王新霞,监票
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成立工会的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