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主讲汤景辉
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合同与合同法
(一)合同
我国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法
。。
。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变更、终止的协议均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例题·多选题】下列合同中,不适用我国《合同法》的有( )。 【答案】AD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二、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三)诺成合同;实践合同
另外,合同还可以分为:
(1)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2)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3)主合同;从合同
三、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法律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物权法律关系中物权的绝对性相对应,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特征。
主体的
相对性
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
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
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内容的
相对性
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
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
义务,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责任的
相对性
指合同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
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
合同的相对性有例外情形,例如:债的保全(本章第四节);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分则);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程序—要约与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一)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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