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定性问题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行为人在非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致人死亡如何定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煟玻埃埃挨牐常澈拧豆赜谏罄斫煌ㄕ厥滦淌掳讣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2款已有明确规定,即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但是笔者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犯罪,有着本质的区别,确定为过失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更符合法律原理和立法精神。一、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行为。在非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即主要在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以及厂矿企事业的专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不符合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特征,但这些非道路同样是公众经常出入的地方。在这些非道路上行驶,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同样会给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带来危险。因此非道路交通事故侵害的社会关系应该是公共安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因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下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由此可以推断,在非道路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下的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由于我国刑法分则未规定在非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何罪,所以,可将这种犯罪归类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行为确定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科学笔者认为,对在非道路上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确定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科学,主要有三点理由: 首先,法释煟玻埃埃挨牐常澈潘痉ń馐凸娑ㄒ怨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表面上看似无不妥,但此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侵害公共安全这一客体比较是有本质区别的。这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社会危害性,其首先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在这种公共安全下才对特定人的生命产生侵害;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其首先危害的就是特定人的生命。其次,从刑法立法精神来看,在非道路上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以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均应构成同类犯罪,而法释煟玻埃埃挨牐常澈潘痉ń馐腿垂娑ǚ直鸢粗卮笤鹑问鹿省⒅卮蟀踩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很显然,该司法解释规定了的三个罪,分别侵犯了两种不同的客体,即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客体是公共安全,而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人的生命。而在一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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