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BT项目融资建设模式简介前言:本集团作为武汉市首批采用BT融资建设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已顺利走过两年的建设期,在建的四个BT项目已全部通车,项目即将进入回购期。目前,姑嫂树和东湖通道BT建设项目也进入紧张的前期筹备阶段,预计明年将正式开工。以往成就,一笑而过;求索之路,任重道远。现以地产BT模式建设经验为参照,简要总结武汉市BT项目融资建设模式,抛砖引玉,不足之处,望指正批评。一、采用BT模式建设的优势BT建设模式(Build-Transfer),是指政府授权机构(项目业主)与投融资人签订特许合同(融资、建设的特权),将公共基础设施交由投融资人成立的BT项目公司筹资、建设。BT项目竣工后,投融资人将BT项目移交给项目业主,并按照特许协议的约定收回投资及回报。BT模式相比传统的投资建设模式,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BT模式有助于市政府在现有财力状况不变的情况下早上项目,多上项目。BT项目融资由BT投融资人负责,在建设期不需要动用市政府的城建资金,只在BT项目建成移交后才需要付款,有助于政府扩大当年投资能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BT模式有利于转移项目业主建设期的资金风险。由于BT项目全过程的建设风险由BT投融资人承担,项目业主只需监督BT投融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并移交BT项目,并在BT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开始进行资金支付,有效地转移了项目业主的建设期的资金风险。3、BT模式有利于项目业主控制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BT投融资人,并与之签署BT项目投资建设合同,项目业主按协议价格回购BT项目,从而有效锁定了建设项目的总造价。二、武汉市BT项目模式的法律依据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指导BT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武汉市借鉴其他城市的BT项目建设经验,并在实践中修改完善,制定适合本地BT项目建设的法规性文件。主要有《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的通知》(武发改城建【2008】6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BT项目融资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1】124号)。三、武汉市BT项目建设模式的流程(一)基本流程1、市政府通过不同形式授权确定BT项目的项目业主,如在年度城建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全面负责BT项目的融资、建设、回购。2、项目业主负责BT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环评批复、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3、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获准批复后,项目业主开始寻找、接洽潜在投融资人,开展竞争性的商务谈判,选定不少于3家融资能力强的潜在投融资人。4、编制项目融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后的实施方案将作为BT项目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指导BT项目后期招标、建设、移交、回购等工作。5、初步设计及和概算批复,施工图审查完成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BT工程项目投融资人,签订BT项目投融资合同,由投融资人组建BT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由投融资人采用总承包的方式承担。6、项目业主对投融资人BT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7、BT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后,投融资人将BT项目移交给项目业主或项目业主指定的管理维护单位,项目正式进入回购期。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向投融资人支付回购款,完成项目的回购。(二)实施流程及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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