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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税务筹划大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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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提前考试大作业学****中心:河南省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名称:《税务筹划》题目:专业:会计学批次、层次:201009学生姓名:陈晨学号:身份证号码:提交时间:2012年5月27日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2年上半年课程考试大作业考试科目:《税收筹划》大作业题目(内容):(一共5个题,每题20分,共100分)一、某商场每销售100元(含税价,下同)的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而采用以下四种方式:(1)商品8折销售;(2)购物满100元,赠送20元购物券,可在商场购物;(3)购物满100元者返还现金20元;(4)购物满100元者可再选20元商品,销售价格不变,仍为100元。假定企业销售100元的商品,这四种方式哪一种最节税(由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因此计算时可不予考虑)?答:打折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销售价格100元的商品,只收取售价80元,这项销售行为,成本为60元,销售收入80元。增值税=(80-60)/*==*==+=,这种方式下,消费者购物满100元赠送20元的商品,则销售成本为72元,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由商场承担,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企业赔缴,该企业销售价格100元的商品,其纳税情况如下:应赔缴个人所得税=20/(1-)*=5元增值税额=(100+20-72)/*==(100-60)/*==5++=,纳税情况如下:增值税额=(100-60)/*=,应赔缴个人所得税=20/(1-)*=5元企业所得税=(100-60)/*=,交税合计=+5+=,这种促销行为不会被视同销售,纳税情况如下:增值税=(100-72)/*==(100-72)/*=-+=,第一种方法最节税。二、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30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1)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22万元(未形成资产);(3)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36万元;(4);(5)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1万元。要求:(1)计算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2)计算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数额;(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答: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限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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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