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法学授课人:高慧铭gaohuiming2010@**********绪论行政救济,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行政法上的补救的法律制度。一、行政法的体系行政法的体系行政救济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程序):申诉和控告1)申诉;2)信访;3)控告。二、,即行政救济。三、行政救济的制度框架*四、行政救济法的课程安排(17-18周)行政复议法(2-3周)1行政诉讼法(11-13周)2行政赔偿(2-3周)3行政补偿(1周)4理论性,涉及到所有行政法理论的运用;实践性,需要掌握较多的法律条文,学****应紧密结合立法,并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印象。*课程特点第一章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目的和特征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三、行政复议的范围四、行政复议管辖五、行政复议参加人六、行政复议程序七、行政复议实务八、行政复议制度的问题与完善一、行政复议的目的和特征行政复议制度的相关法律文件:1999年《行政复议法》,包括2009年修正案;2007年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行政复议的目的: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二、行政复议的特征(一)行政复议处理的争议是行政争议;(二)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政行为(第7条);(三)行政复议采用准司法程序进行;(四)行政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和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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