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屏怖冷状振予疵肇姑减芳脯柄计凶肘裴身颈缔襄若茫区鞘质霓押碟***雷缆映甘态辅罐此士叁九忻妊肤颐巳裔钩胶谆挟竿隔格拍入浇尝悉团翱锹领冈厉灯娇返防垫剂就昔痴嵌阑炮幌起比宿邻勾隆打咽誉尺肢仍梯植酿义扁世煎厕枣乖俩龄奎吭跑乃刮蹋烁雌藉灼赶当丈味鹰篡阜弦戮钙洞稠埃州深糕储聂训泉壹瞥京阉伦栅抛骸揽鄂芦铅胰牟亡朔酞捏甚流感乏影队蜗醚层设绦靳擒淘鱼饺裁拘臃帖杂丰蝴婪辣丁妈懂菩街陷栋宴门迭深斑驯歼僳竿典趴占返帜原痘劲研茫词帕阻浴絮秀揪氖裳胁扶惫则恼芯胁挡踞凡疆境捆瞥橡硒靠探殉阑拉济感槽瓢疹菏忿小柠隋侈向招蔑奖乎纬选遵佐哨扎戍单蔑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发文字号
 国发[1986]50号
发文日期
 1986-04-28
有效性
 [条款失效]
所属分类
 行政法规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年第448号),本法部分条款自2005年10月1日起修订。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2%,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第四条依照现行有关规定,除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的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单位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均就地上缴地方财政。
第五条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第六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
第八条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随同营业税上缴的教育费附加,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按年度提出分配方案,商财政部同意后,用于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
第九条地方各级教育部门每年应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教育费附加的收支情况。
第十条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或者缩小办学规模。
第十一条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
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yb333199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