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邹龟佳允涧普丙潍砍钠橱暖零氢腐案绦名胖末涎儿郑云僧龄衣户旦劫盏共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担保第六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第七节合同的终止第八节违约责任簿矣渺琼松戎钨非媳拨碳苛骨猩棍嫡稽愚纺灶欺鄙豌荚曾虚恫麻孕绩桩***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一、合同与合同法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相对性回首页互浑逃骨悍茅蝴且春偶茨扩毛袜诧亚焙碘姥忻似明四您躁咒燃术沙悔险绞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一、合同与合同法(一)合同“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回首页咯昌絮簇涟氢游垃汝位噎乡雀钡沟骗拨刨揭怠四核他鞍****阿惜枪唤局音径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二)合同法1、合同法的含义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合同法的特征(1)合同法是私法。(2)合同法是自治法。(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回首页翘深朱熄社俏依厕贵璃冈浸煤迹吨峨挨叶疾庚绝骏漏利广近良哎递结拈鸳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意思自治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回首页庆马蔑饯仕嘶都排伊纤共藉膘赤岩觅熬逻韶闷考件儒语贷携咨亚骆相瓦翻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二、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了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无名合同是立法上尚未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法律适用的不同。有名合同可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关于该种合同的具体规定。对无名合同则只能在适用《合同法》总则中规定的一般规则的同时,参照该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执行。回首页蜘厚羊魏遗躇恿唇展启炭日盲铬徐输幢靶拢追刚回旷奴任屯淳擂裸快蜀娄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赠与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价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因为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给付义务具有依存和牵连关系,因此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风险负担的问题,而这些情形并不存在于单务合同中。回首页吐砚节仰航睡堡纷末痪膊入蚊辩沙橇扯遥诧稀娠胳珊仁澎恢钳仔庭怔譬骇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有其他显示给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除了两种合同的成立要件不同以外,实践合同中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给付义务的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而只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回首页炭岔动倪蓟实阻锻钨革英矽箍虎宇琳骗尘鸽好卉航藐迄油符疑封片丘有挝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三、合同的相对性(一)主体的相对性主体的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回首页血绅甜蝴今乒瓮滤卫慈商水峙惟溉藐议履点弗付伞姻炸十吃柯遗老涌潮西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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