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宿迁市城市家具设置和管理标准导则.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1条   ,彰显城市特色,便于城市管理,提升生活品质,制定本导则。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邮政信筒信箱设置与开取组织管理办法》(邮政[1994]292号)《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地名·标志》(GB17733—20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宿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第3条   :把各类城市家具纳入到一个系统里来进行规划设计,彼此建立一种有情有序的关联,于“用”于“美”两个方面共同增益,改善环境设施功能效应,提高城市景观水平。:规划符合人体工程学和行为科学,且布置的位置、方式、数量应考虑人们的心理需求特点,同时考虑到伤残人、老人和儿童等的特殊需求,体现社会公平。:城市家具除了其本身的功能外,还是城市景观中重要的一部分,规划突出城市家具的创意与视觉意象,提升城市整体空间品质。第4条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城市家具的设置与管理活动。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可参照本导则。第二章通则指导第5条    城市家具分类第一类为重要城市家具,是指对人们户外活动具有直接影响力的环境设施,包括5大类13项内容,分别是:信息设施:步行者导向牌、独立式户外广告。交通设施:候车亭、车次标牌、街牌、自行车存车架和围栏。照明设施:灯具、小型配电变电设施。公共服务休闲设施:电话亭、座椅、报刊亭。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废物箱、活动厕所。第二类为一般城市家具,是指对人们户外活动有一定影响力的环境设施,主要是指人行道桩、信筒、信息亭、无障碍设施、阅报栏、宣传栏6项内容。第三类为相关设施,是指对人们户外活动具有潜在影响力的环境设施,主要是指雕塑小品、花坛与种植容器、依附于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围墙户外广告、依附于公共设施的户外广告设施5项内容。  城市家具:相对应于室内家具城市中的各种户外环境设施。 重要城市家具:对人们户外活动具有直接影响力的环境设施。 一般城市家具:对人们户外活动有一定影响力的环境设施。 相关设施:对人们户外活动具有潜在影响力的环境设施。 公共设施带:人行道上可设置公共设施的区域。 通行带:人行道上供行人通行的区域。:道路交叉口圆角范围内的人行道及距圆角弧线切点外15m的人行道。:为满足人们对城市公共空间和环境的认知,引导人们快速到达目的地而设置的“城市家具”。 交通设施:城市户外环境中主要用于交通指示、组织的城市家具。:为保证能见度低时交通正常运行,正确地识别路况及各种交通标志,设置于道路上的灯光照明及变配电设施。:城市公共空间中为满足人们休息、娱乐等要求而设置的公共设施。:城市公共空间中为满足人们公共卫生需求而设置的公

宿迁市城市家具设置和管理标准导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jc201601
  • 文件大小23 KB
  • 时间201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