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备案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林雁飞2007年9月提纲一、主要工作措施二、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和标准三、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四、备案一、主要工作措施开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评审与审批备案二、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和标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二、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和标准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二、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和标准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二、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和标准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二、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和标准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二、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和标准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二、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和标准信息系统分为所处理的业务信息和作为整体的系统服务两个层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由业务信息和系统服务两个层次的安全等级之中的较高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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