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总结创新派出机构巡查机制强化部门权力制约监督**市自****年5月完成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发来,不断创新以强化部门“三重一大”监督为核心的巡查工作,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重点巡查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异体监督作用,有力促进部门权力的规范高效运行。一、坚持统筹结合,形成方式灵活的监督机制一是注重结合专项活动开展巡查。每年,各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选择3-5家单位进行全面巡查监督检查、专项清理治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纠风正纪促跨越”等活动推进巡查工作。去年,在对市民政局、农机局、林业局3个单位的全面巡查中,重点对低保发放、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为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了工作纪律、公车私用、会风会纪等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发现并查处违规问题9起,通报批评6个单位9人。二是注重借助外部力量开展巡查。充分整合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建立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特价等部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等多方联动的巡查机制。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定期召开会议收集有亲情况,邀请他们参与巡查活动,形成对部门“三重一大”监督的整体合力。自****年以来,根据市审计部门审计报千,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发出提醒函8份,廉政约谈党员干部4人;根据代表提案和收集行评意见,发现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3起,纪律处分4人。三是注重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巡查。在用好用活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参与座谈、列席会议、明察暗访、问卷测评等传统巡查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办公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和网络舆情监测等科技手段开展巡查工作。去年,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有交易行为实施全程监控,,及时制止了1起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行为。二、坚持重点控制,形成全程参与的约束机制一是查“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备案。要求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前要向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申报登记,决策时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决策后要将落实情况报纪检监察机构备案。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立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台账,详细记录备案情况、决策情况、执行情况和最后的结果。在巡查的过程中,将“三重一大”事项备案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之一,看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或申报不实的情况,并定期对各部门备案情况进行通报。二是查“三重一大”决策是否规范。明确各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规则,即提前告知规则,部门的“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天向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并邀请派员参与相关会议和活动;科学决策规则,针对不同的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没有形成成熟意见的不准上会;集中决策规则,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集体决策,不准以传阅、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班子集中议事和会议表决。三是查“三重一大”执行是否到位。要求各部门及时反馈“三重一大”事项进展情况,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通过走访干部群众、查看工作记录,对比目标要求、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查看“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是否高效、执行是否走样、目标是否实现。对执行不规范、不到位的,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追责。三、坚持问题导向,形成规范高效的问责机制一是抓问题整改。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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