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因为夜间能见度极差,视野有限,环境地形复杂时,易造成事故。2) 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打钻残孔。因为在残孔中往往有残留的爆破材料,打钻残孔引起残药爆炸的事故发生率很高。3) 在复杂环境下进行深孔爆破,应进行以下工作:——爆破有害效应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详细计算和认证;——防止爆破有害效应的安全措施;——划定既能保证安全又要尽量减少扰民范围的警戒区。) 在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附近及存在有气体、粉尘爆炸危险的地点,不应采用裸露爆破;5)在拆除爆破中,对周围水、电、气、通讯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应作出论证,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拆除爆破设计必须考虑爆区周围道路的防护和交通管制。6)在有***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以及其它不同类型的矿井中爆破,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8) 露天、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暴风雪来临时;——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风力超过六级,,水位暴涨暴落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炮烟浓度超过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地下爆破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不应进行爆破作业:——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突出征兆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1) 应力集中作用:2) 应力波的反射增强作用:3) 能量吸收作用:4) 泄能作用:5) 楔入作用:6)(1)地下空洞对爆破的影响及控制调查清楚、能避则避、空洞填塞、适增药量、宜松忌抛、安全措施(2)地下水对爆破的影响
爆破施工作业培训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