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文档1精编版.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_文档1精编版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_文档1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所谓“尚未履行,终止履行”实际上就是指合同解除对将来发生效力;“已经履行,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实际上就是指合同解除对过去发生效力,它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使合同自成立时起即失去效力。之所以产生如此的法律后果,是因合同解除具有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效力所决定的。在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非违约方在主张解除合同后,有的要求返还原物;有的则要求终止履行。在损害赔偿方面,有的要求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有的要求赔偿所丧失的利润损失;有的则要求直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由于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对第97条的理解不尽相同,导致审判结果大相径庭。有的认为只要提出解除合同,即产生溯及既往的法律后果,而判令返还财产,恢复缔约前的状态。对于损害赔偿,有的按合同法第113条将信赖利益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均包括在损失范围内;有的仅保护信赖利益;有的只有当事人能举证证明存在实际损失时,才考虑违约金问题;有的无论是否存在实际损失,均按违约金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本文旨在通过解读合同法第97条的含义,与同行共同探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困惑,使裁判结果更趋合理化,科学化。一、合同解除制度在整个合同法体系中的位置。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本文所针对的是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情形。不难看出法定解除是以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行为为前提,它是违约后的一种救济手段。即与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并列成为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一方存在违约,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要求法院强制对方达到如同合同正常履行的状态,也可溯及既往,恢复到合同未发生的状态。后者则是以合同的解除为前提。①我国合同法虽然将合同解除的内容规定在“权利义务的终止”一章中,但并不意味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毫无关系。合同法第111条和民法通则都有规定了“退货”这一责任形式,无疑是合同解除后果的表现形态。因此,合同解除制度无论多么独立,都应该是违约责任形式的大前提下来讨论。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更准确的界定合同解除的效力范围,更准确的理解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二、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之间的关系。合同解除后,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现已成为学术界的通说。但我们发现有些合同是无法溯及既往的,而只能适用合同终止,例如租赁合同、劳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学理上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合同的终止就是合同的解除;一种观点认为合同的终止是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一种观点认为合同的终止是一种与合同解除并列的法律制度;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原因,将解除作为终止的下位概念。我国合同法采用的是最后一种观点。在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中专门规定了合同解除,据此解除只是终止的一种形式,把终止做广义的理解。而没有采用德国民法的作法,将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作为并列的制度,由于没有规定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各自的适用条件及适用结果。将合同解除与狭义的合同终止等同对等,因此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对于哪些合同解除后溯及既往,哪些合同解除后仅向将来失去效力,无法对号入座,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一致亦难把握。按目前立法现状只能将解除分为两类:一类解除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另一类则不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在于: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解除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只适用于违约的场合,并以解除权的存在及行使为必要。终止主要适用于非违约情况,如合同因履行而终止等。2、效力不同: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产生恢复原状的效果,因此既向过去发生效力,同时由于合同关系消灭使当事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又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终止则无溯及既往的效力,使合同向将来失其效力,当事人不承担恢复原状的义务。二、如何把握合同解除后是否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法第97条所谓的“恢复原状”,是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具体表现。可以说从立法上肯定了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效力。同时学理界认为对于无溯及力的例外情况主要包括如委托、保管、劳务、租赁等无法恢复原状继续性合同。但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其立法本意在于合同是否有溯及力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是否请求,是否溯及既往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同时尽可能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二是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就是说法院可依职权对其意思加以干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能够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如果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可能恢复原状的,则

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文档1精编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