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意见书编号:10161-(2014)036项目名称:滨水路(运河东路—太平路)KO+889桥梁工程、K1+278桥梁工程、K2+678桥梁工程、K2+128桥梁工程审查机构: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颁书日期:2014年01月23日江苏省建设厅制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滨水路(运河东路—太平路)KO+889桥梁工程、K1+278桥梁工程、K2+678桥梁工程、K2+128桥梁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审查机构公章)(附1页审查意见)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滨水路(运河东路—太平路)KO+889桥梁工程、K1+278桥梁工程、K2+678桥梁工程、K2+128桥梁工程建设单位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广陵区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耐火等级——场地类别——抗震等级——人防等级——基础形式——结构体系——送审日期2014-1-15勘察单位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资质等级甲级设计单位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乙级审查意见审查范围本次审查不包含:无。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市政)专业审查意见K0+889桥梁工程(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无违反“强标”之处。(三)其它:1,图号Q1-3/45中,补充桥梁地质勘探钻孔在平面图中位置。2,图号Q1-3/45中,桥跨中心线应与规划河道中心线吻合,请复核调整。K1+278桥梁工程(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无违反“强标”之处。(三)其它:1、图号Q2-3/37中,补充该桥梁地质勘探钻孔在平面图中位置。2、计算书:边幅结构活载不应按城-A级,四车道计算,应按非机动车道荷载计算,相应调整边幅板钢筋图。3、补充边幅结构钢筋图中保护层厚度。4、图号Q2-10/37中,补充桥梁跨度尺寸、斜腿节点圆弧半径。5、补充桥面结构空心板梁成孔方法及材料。6、图号Q2-36/37中,补充桥两端接线挡土墙的平面位置角度,应与道路线型吻合,请复核调整。K2+128桥梁工程(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无违反“强标”之处。(三)其它:1、图号Q4-3/30中,补充该桥梁地质勘探钻孔在平面图中位置。2、建议另一端桥台支座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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