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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股权转让引争议 法律人士分析五大问题(同名25225)精编版.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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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股权转让引争议法律人士分析五大问题(同名25225)支付宝股权转让引争议法律人士分析五大问题2011年06月25日07:3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刘春泉字号:T|T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近期支付宝股权由外资股东控制转为马云控制的内资公司持有引起广泛争议,知名媒体人胡舒立女士的质疑文章和与马云的短信辩论,随后马云专门召开发布会来澄清,进一步引发了业界对协议控制(即新浪模式,本文也用英文简称VIE)的担心与辩论。遗憾的是,这个重大财经法律问题的讨论,却缺少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界的声音,为此,笔者斗胆抛砖引玉,基于媒体披露的事实,根据中国法律进行分析,供读者参考。这次支付宝股权争议涉及到这么几个法律问题,第一,股权转让本身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确如雅虎所言未通知并经其同意,控股权转给马云是否有效?第二,支付宝之前股东原来的股权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到现在,遇到中国政府新法令生效,怎么办?第三,支付宝是否可以通过协议控制方式实现海外控股或者上市?本次事件是否可能是新浪模式的转折点?第四,中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是否符合国际惯例,是否满足我国的WTO对外市场准入的相关承诺?第五,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是否符合电子商务的市场规律和实务需要?关于第一个问题,除非文件作假,估计股权转让效力存在瑕疵的可能性不大。由于支付宝原来的股东和现在的股东无论是谁,支付宝公司本身都是中国法人,属中国法律管辖,因此,此股权转让的判断应当适用中国法律,以美国或者其他法律作为判断依据是不正确的。根据媒体披露的材料看,支付宝的原来股东并非雅虎,而是雅虎控制下的避税岛公司。这个避税岛公司只要出具了相关文件,经中国商务部门审查,批准,再由浙江当地工商部门变更工商登记,则此次股权转让即是合法的,有效的。由于涉及几个政府部门的审查,文件真实性和法律方面出现瑕疵的概率不大。至于雅虎美国公司董事会是否知情,是另外一个事实和法律问题。美国雅虎无论是否知情,这是事实问题,要看证据而定。只要支付宝的直接股东作出的文件是真实的,股权转让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美国雅虎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可以遵循相应法律途径解决。第二,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法律不能的,可以解除,相对方不能请求继续履行。支付宝公司成立到现在,各股东存续到现在,为什么现在必须更改股东为内资?这是外界普通公众难以理解的问题,但在法律上这却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由于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支付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9月1日生效,为各第三方支付企业预留了一年的过渡期,2011年8月底为最后期限。也就是说,过去第三方支付企业没有获得牌照,合法性普遍处于不确定状态,笔者就曾在2009年撰文提示业界注意刑法修正案出台后带来的相关刑事法律风险。马云过去曾口头表示如果国家需要支付宝可以交给国家,这实际上也与支付宝的法律状态不确定有关,因为合法的财产和经营行为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是出于法律风险的考虑所谓捐给国家一说就没有必要。现在,政府出台了规章,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合法性问题解决了。估计今后马云大概再也不会提国家如需要可以捐出去的话了。央行出台了这个新的规章第10条规定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主要出资人的条件,这个条文中并没有明确排斥外资的市场准入。涉及外资的是第9条最后一款“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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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