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
在城管执法培训班上的发言
郭林书 2009-12
借此次培训班的机会,谈一下自己对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认识,供大家在学****执法实践中参考。计划谈三个问题:
一、文明与法治
二、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
三、如何做到既依法行政又文明执法
一、文明与法治
(一)文明的含义
文明,是与野蛮相对应的,是指人类进入开化状态。野蛮,指蒙昧,不开化,蛮横霸道、不讲道理,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日常说一个人野蛮时,都好说此人没文化,缺乏教养,缺乏理性,四六不懂。
文明执法与否,不是体现在目的,而是采取的行政措施或者手段。
(二)法治的含义。
法治可从十个层面界定。但其关键性要素主要有两点:一是法律由人民制定,是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和体现人民意志的良法;二是法律主要是用来治理权力及制约掌权者的。法治本身的含义就是掌权者可以在万民之上,但它必须在法律之下。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人治的基本精神在于:法自权出;权大于法;人高于法;责任失衡,治人者享有公开的特权,且很少责任;立法等差,把人的身份等级法律化(刑不上大夫)。
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权自法出(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法大于权;人从于法;违法有责;立法公平(无特权)。
在法治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行政权的行使主体与行政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机关是行政权力的行使主体,但是不是行政权力的所有者,行政权力的所有这是全体公民。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虽然代表国家执行公务,但其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属于所在的职位,而不属于个人。
如果执法人员缺乏法治理念,行政意识,认为自己是管理者,是管理人民的,是官老爷,当然在执法中就不会给相对人讲道理,不会注意态度、方式、方法。政府和公务员的管理职权,是人民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的,而不是政府和公务员自身的,人民授予政府权力,是为了让政府替人民管理国家事务,造福人民的,换句话说,是为人民服务的。仆人哪有向主人发火、耍态度的。作为人民仆人的“公务员”对于主人要有忍让之心。
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如何,是否具有法制观念,是影响行政执法人员能否依法行政的关键。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不了解暂扣和对证据登记保存的区别;决定权与执行权的区别)、法律观念(法律至上、法律优先、法律保留、合理执法)、法律观点(规则)。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法律观点是法律意识的灵魂;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表现形式。因此,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就要学法、知法。
法治与法制是有原则区别的。重视立法、重视法律不等于有了法制,有了法制也不等于就有了法治,不等于有“依法治国”的实现。法治需要借助法制,但他们并不是一回事。
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民主是法制的基础,法制是为了保证民主,而要享有民主,必须有法制,两者之间是辩证关系。没有民主的法制,就是政治独裁。
二、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
法律本身就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产物。法治国家,由人治变为法治。
(一)依法行政,无法定概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表述。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或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如果从实质意义上理解,就是保护公民权利,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行政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不仅指政府依法办事这一工具概念,还应理解为制度、操作原则、程序以及观念,因此,有人将依法行政称之为行政法治。

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经管专家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