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1113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这个规定与《建筑法》是相同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独立是公正的前提条件,监理单位如果不独立是不可能保持公正的。这个规定与《建筑法》也是相同的。★★,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这个规定与《建筑法》也是相同的。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例1】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的工作是()。(11真)【参考答案】D【例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关于监理单位的表述错误的是()(09真)【参考答案】D2Z201114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所谓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予以修复。其中,质量缺陷是指建设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例】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是()。(12真)【参考答案】★★★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例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书必须明确的内容有()。(11真)【参考答案】ABE【例2】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承包单位在()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10真)【参考答案】★★★(1),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4),为2年。上述保修范围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超出该范围的其他项目的保修不是强制的,而是属于发承包双方意思自治的领域,最低保修期限同样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发承包双方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期限,但可以延长。【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低保修期限不低于2年的工程有()。(12真)【参考答案】★★★(1)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情况:★★1)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2)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3)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2)保修的基本程序:★★★1)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2)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3)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如果质量缺陷是由于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要求施工造成的,则施工单位不仅要负责保修,还要承担保修费用。但是,,施工单位仅负责保修,其有权对由此发生的保修费用向建设单位索赔。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
2013二建法规第18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2013年新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