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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新税务法(完整版).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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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国会编号05首都万象,日期2011年12月20日税务法(修改版)第一部分总则目的本章法律根据管理和税务审查工作相关原则、章程和措施,以便向企业经营者,社会和相关民众收取所得税务,促进生产业务健康发展,并确保收取的税务能正确、齐全纳入国家预算,部分预算将用于发展社会经济。第2条税务税务是根据本法律规定的在老挝境内和境外,向有职业收入、使用物品以及开展服务的个人、法人和组织收取的以货币形式结算的义务。第3条词汇解析本法所用词汇解释如下:纳税人:即根据本法规定的个人、法人及社会组织,包括长期或暂时在老挝进行生产经营和从事其他业务的当地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对于在老挝境外开展业务的人士也将依法纳税。外籍人士:即持其他国籍的人士,由安保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管理的在老挝境内长期居住的外国人。外国人:持其他国籍的人长期或暂时在老挝境内执行某些任务,待任务完成后返回该国,并由外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管理。无国籍人士:在老挝境内居住但不是老挝公民,且没有任何资料证明是哪个国籍。此类人由安保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管理。自由职业:以自身的劳力提供服务而不受他人支配,如:艺术、教育、公共卫生及教师、科学家、律师、工程师、医生、护士、会计及会计顾问。折旧:根据资产的使用时间来计算价值的减少额度。资产剩余价值:账面价值减去折旧及减值损失后的资产价值。税务工作人员:专门安排和执行相关税务工作的税务局工作人员。个体企业: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即个人为所有者。以个人的名义开展业务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法人:按照法律规定有企业名称、场所、独立财产,有权利和义务的团体或注册的企业。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公民:在老挝生活的老挝人,外侨,外国人,无国籍人士。生产业务:指生产、商贸和服务方面的业务。全部业务收入: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全部收入。经营商贸业务的权力:转让成本或店铺的,如涉及政府的资本必须有相关的法律证明或相关部门机构的价值记录。大型汽车:货车,公共汽车,卡车,皮卡车等。第4条政府关于税务方面的政策政府通过制定必要的政策、规章制度,配备工作人员、交通工具和设备来促进税务工作的开展、使工作有效率,以便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更好的管理各项税务工作,保证国内预算,并促进各种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吸引国内外投资,发展民族经济、解决人民的各种困难。第5条税务工作原则税务工作的开展按如下原则执行:全国范围内集中、统一管理;促进生产及投资业务的发展;公平、合理,及时、准确、全面;服务纳税人;上下级各部门的协调一致性。第6条纳税义务在本法规定范围内的在老挝境内从事生产业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个体、法人和组织。第7条减免税务有以下情况的可允许减免税务: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以国家为主体签定的协议。投资发展法中的相关条文规定。国会决议通过的国家级重要项目。由政府建议并经国会常务决议通过的由于受到如:风暴、流行病、洪水、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可实行优惠政策的情况。第8条发展优惠政策对于投资,公共利益事业,偏远地区的公用事业,任何一个艰难的小、中、大企业在税务方法实行优惠政策以便促进经济的发展如: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文化、农村发展以及解决人民的各种困难,但不涉及开采自然资源方面的业务,除非在投资发展法中规定有的相关政策外,即使如此也必须向国会或国会常务提请并协商决定。第9条法律的使用范围本法使用于每个公民,根据本法第2条中所规定的进行生产生活业务的个人、法人和组织。第10条国际合作政府鼓励与外国、地区以及国际在税务工作方面的通过互相切磋专业技术的经验,相互支持、发展人力资源,交流信息,以及通过政府间的协议来进行合作。第二部分税务种类第11条税务种类税务有两种类型:间接税和直接税。第12条间接税指在老挝境内通过向商品使用和服务者收取的并经由生产经营者的税务。间接税的组成有:增值税;消费税;第13条直接税指向各个公民收取的税,包括在国内和国外开展生产业务有收入的个人、法人和组织。直接税的组成有:利润税;所得税;承包税;环境税;手续费,专业服务费。第三部分间接税第1章增值税第14条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在每个过程中增值的部分所收取的间接税,从生产、交通、提供服务到享用,按照进入老挝境内的商品和服务价值收取。第15条增值税的相关条例增值税按照专门的条款实行。第2章消费税第16条消费税消费税是本法中规定的向消费某些种类的商品和服务所收取的间接税。第17条消费税的范围消费税是在老挝境内向消费某些进口、生产以及服务的商品所收取的税,生产经营者作为收取人并纳入国家预算。第18条消费税的缴纳必须缴纳消费税的商品有如下:;;,啤酒,含酒精的饮料;,如汽水、苏打水、滋补能力饮料、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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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