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水源问题探讨摘要论述了分建式消防水池作消防水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即因地制宜,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区域消防水池、非市政水等作为消防水源,以减少或取消自建消防水池。关键词消防水源分建式消防水池区域消防水池市政给水管网DiscussiononCityFireWaterSupplyHUANGHai-feng1,YUANJian-ping2(SchoolofEnvironmentalScienceandEngineering,Suzhou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Suzhou215011,China;SchoolofCivilEngineering,WuhanUniversity,Wuhan430072,China)Abstract:Problemsoffirereservoirbuiltbyunitindividuallyasfirewatersupplyarediscoursed,,regionalfirereservoir,non-ordingtolocalconditions,:FireWaterSupply,FireReservoirBuiltIndividually,RegionalFireReservoir,火灾虽然在统计意义上属于稀遇事件,但其一旦发生且得不到有效扑救,就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我国火灾扑救失利案例中很多是由于消防供水得不到保障造成的,可见,消防水源在城市消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的消防相关规范要求,绝大部分建筑应自建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这种分散的自建自管消防水池的模式似乎已成为一种不容置疑的定式,但这种模式所暴露出的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反思,如何实现消防水源的“经济、安全、实效”,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1分建式消防水池模式存在的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①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②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条文虽然兼顾了市政给水管网、天然水源的作用,但多数城市给水管网消防供水保障率不足,天然水源又不具备消防车取水条件,往往不能利用。且根据“建规”,一栋体积大于3000m3的多层建筑(除住宅外),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一般都超(GB50045-95,过25L/s,因此几乎都需建造消防水池。而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要求,高层建筑更是逢楼必设消防水池(二类高层住宅除外)。依靠建设单位自建消防水池,成了当前各地解决消防水源问题的定式。然而,这样的定式存在不容回避的问题,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既浪费了宝贵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又增加了基建投资。一个大城市消防水池若按5000个计,每池平均按400m3计算,则有近200万m3的水长期不用。水池定期清洗时要抽干池水排到城市下水道中并补以新鲜水,每年若清洗2次,抽出的池水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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