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日照碧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劳动大厦裙楼办公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四层办公楼座落位置:北京路 128 号建筑面积:6377 平方米第四条 乙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管理服务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合同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合同的履行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第五条 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六条 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具体包括:1、强电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及系统检测;2、照明系统的维修与保养;3、空调系统的设备运行与维修养护;4、供暖系统的设备运行与维修养护;5、电梯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养护以及系统检测;6、消防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养护以及系统检测;7、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运行与维修养护;8、自动控制系统的设备运行与维修养护;9、安防系统的设备运行与维修养护;10、避雷系统的养护与检测。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八条 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清运及化粪池清理。第九条 公用绿化的养护与管理。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停放秩序及交通设施的管理。1第十一条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第十二条 代甲方收取、缴纳有关代收代缴费用。第十三条 管理物业档案及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材料。第十四条 代收及分发报刊、邮件等。第十五条 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第十六条 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标准1、楼宇结构:基础坚固,墙体无损坏,无裂缝下垂。定期观察、测试,发现基础沉降,或承重结构出现裂纹并大于合理的技术标准范围时,应当即时提请进行专业鉴定;2、楼顶:防水层无破损,不漏水,无积水,无堆积物,排水顺畅;3、门窗:密实度合适,开启关闭顺畅,防水性能好;第十七条 设备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标准1、强电系统:供电系统运行及设备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区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的设备进行日常的管理与维护。需达到如下标准: 配电室 24 小时值班, 保持高低压配电机房、 供电设备及线路按照技术要求定期保养,故障及时排除, 建立设备台帐,做好设备运行记录2、 保证维修的及时性, 采用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不必要的损耗3、 空调机房 24 对空调系统进行定期保养, 定期巡检,并做好记录4、 实施 24 小时消防监控, 定期检测消防系统各回路及各环节部件的可靠性, 定期举行消防演****完善自救措施5、 保证系统设备的有效性, 定期巡检保养各环节部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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