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教学活动!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这一规定,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和调整的是农村土地。但并不是全部的农村土地,而是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二是这些土地的用途是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的形式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和调整的客体来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可分为家庭承包关系和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关系。这两种承包关系的性质不同,法律规范和调整的方式也不一样。家庭承包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基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和调整的重点。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家庭为单位,人人有份的土地承包。在家庭承包的经营体制下,作为承包方的农户家庭与作为发包方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方式的承包相比,家庭承包具有以下特征:。《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家庭承包方式中,发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民自治组织,而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承包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相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的期限较长。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耕地、草地、林地的家庭承包分别规定了30年、30年至50年、30年至70年的承包期限。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承包期限是由双方当事人通过承包合同约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在该法关于家庭承包的承包经营权的规定中,以用益物权的思路作了制度安排。一是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由法律规定。二是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由法律规定,而不由当事人决定。三是承包方可以直接行使承包经营权并取得收益。四是承包方享有基于承包经营权的请求权,有权排除他人对其行使承包经营权的干涉,使承包经营权具有了对世权的性质。而其他方式的承包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则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家庭承包以公平原则为主,其他方式的承包则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主。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情形。与家庭承包不同,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方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都是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承包程序合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讨论通过承包方案;;。需要说明的是,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不应当低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包括:、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坐落、面积、质量等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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