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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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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经济法》、李某、孙某(厨师)三人共同开办的一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三方出资方式为房屋、货币、劳务,分别按50%、30%、20%的比例分享收益和分担风险,约定委托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未约定经营期限。该饭店于某年2月8日获准开业后,生意一直较为红火,不到半年即收回了全部有形投资。同年8月,李某为购买私人住房向银行申请贷款,私自以饭店的名义向银行提供了还款担保;9月,李某在一笔购货业务中被骗,导致饭店损失1000元。10月底,王某的朋友刘某向饭店推销一批价值为800元的水产品,王某做主买下,但收货时未付货款,而以饭店名义给刘某打了欠条。年底,孙某与李某发生矛盾离开饭店,致使饭店无法继续经营,经合伙人协商,决定关闭该饭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请分析:(1)李某的担保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2)王某购买水产品的行为是否有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10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10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10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11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11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到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公司法甲、乙两个国有企业拟与丙(民营科研机构)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一股份有限公司,由三方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规定:(1)公司募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股份总额为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2)甲认购400万股,以场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价折股和部分货币缴股;乙认购200万股,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折合150万股和50万股;丙认购200万股,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3)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并允许股东退股;(4)由甲委派三名、乙和丙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业务;(5)为保障公司的发展,每一盈利年度应提取税后利润的25%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等等。试分析: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组建方案有哪些不妥之处?全民企业法某服装厂(国有企业)近三年经营中虽无亏损,但效益连年下降。在该厂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职工代表一致认为,企业效益下滑的主要原因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的现任厂长业务素质差、内部管理无力所致,于是,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罢免现任厂长并选举产生新厂长。经出席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过半数同意,本厂职工高某当选新厂长,并确定了四年的任期。高某上任后,立即采取了一系列内部整改措施:任命了一位副厂长,重新任命了各车间主任;合并了一些科、室并精简了行政人员;强化了厂规厂纪,依法开除了五名职工;决定实施了产品品种调整方案,由原来的单一型转为系列化;决定并实施了工资调整方案,将原来的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决定将部分职工福利基金暂用于购进新设备;等等。经过上述整改,半年后,企业经营状况即有明显改观,于是,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对厂长给予2万元的物质奖励。试分析:该服装厂的上述做法有哪些不妥之处?外商投资企业法某国有化工厂为实行技术改造,拟与德国某公司共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项目经初步审批立项后,合营双方经协商达成合营企业协议。其内容包括:(1)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8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为380万美元,德方投资额为100万美元;(2)中方投资中的300万美元部分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部分机器设备作价,其余为8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德方投资全部以化工生产专利技术作价;(3)各方出资额均在企业成立后一年内一次缴清;(4)合营企业设董事会作为合营企业的权力机构,基于出资比例,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委派;合营企业总经理由德方委派;(5)企业所获收益,以产品分成方式由合营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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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