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道德论文西北民族大学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期末论文题目浅析法律硕士职业道德教育现状和前景分析学院法学院专业班级1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学生姓名辛江坤任课教师马晓青撰写日期:2012年12日什么强大的力量驱使这些知法者犯法?探求法律职业人员违法犯罪之根源,发现并非其法律知识不丰富,而是许多法律之外的因素,职业道德属于意识形态,其非先天存在而是来源于实践,且主要源于后天道德教育实践。因此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不足才是关系问题的症结。一、我国法律硕士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现状(一)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理念及目标不明,师资力量薄弱1999年6我国开始设立法律硕士学位,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法律硕士课程包括必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三类,其中“司法伦理学(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属于2学分的推荐选修课。该方案第六部分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并列,提出要“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首批8所法律硕士学位试点单位之一,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专家指导小组秘书处设在该院。自2002年以来,人民大学法学院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开设了由史彤彪教授讲授的“司法伦理学”,课程通过生活中的案例、事例介绍法律职业者应有的素质,如正义感、独立、创造、慎独、效率、文明等;课程授课方式多样,包括放映相关题材的电影。遗憾的是选修人数不多,2006年秋季,仅有15位法律硕士研究生选修了该课程,课程以论文方式考核。法律硕士教育的主要目标在于传授法律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这种法律工具主义理论,使得人们从认识上和行动上忽略了对法律人才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即使是已经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院系,也仅限于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条文知识性讲授,缺乏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化。对道德的学****是对道德规范的接受过程。这个接受过程,就是把主体之外的要求转化为主体内在行为需要的过程,通过学****把外在的行为规范,道德价值体系,不断内化,上升为道德信念。③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现在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教育的教师几乎没有,目前担任法律职业道德教学的,或是法理学教师,或是伦理学教师。这些非专业教师并没将法律职业道德作为自己教学或研究的主要领域,一般只在自己主学科之外对法律职业道德给予一些关注。因此未能很好的结合法律职业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实施课堂教学,应付性随意性大,教学效果有限。法律硕士专业虽按新的机制和模式办学,但不可能脱离高等教育方针、教育目标和教育任务。受此制约,法律硕士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也同样缺乏明确的教育目标,导致法律人才培养瑕疵。而在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师资方面,情况更为严峻。除本学院教师外,法律硕士专业一般没有专职法律职业道德教师,为了课程需要常常临时安排其他学科老师兼任,流动性大。(二)。我国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依然根深蒂固,严重影响教学方式的改革;又因法律职业道德教师的非专业性,使得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方面问题更为严重。目前开设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高校。也多采取单一的理论灌输的教学模式,课堂上教师“一言堂”现象严重。教师较少运用座谈式或讨论式、案例式、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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