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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第一稿).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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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学****交流材料汇报人:李俊新日期:2019-4-5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CONTENTS目录1234制定背景、总则和附则部分管辖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期间和送达1制定背景、总则和附则部分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令第2号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2号令”),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号令的发布,统一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知识产权等领域处罚程序1制定背景2453《程序规定》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送达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管辖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总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总则实务问题:为什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公民”变化为“自然人”?《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诉法》)均在立法目的中表述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民法总则》对相关概念表述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也就是生存着的每一个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考虑到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也涉及到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故此处用“自然人”替代了“公民”。2总则实务问题:回避的三种情形:一是当事人认为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二是办案人员认为自己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三是负责人发现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也应当要求办案人员回避。2总则实务问题:办案人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是否需要申请回避?《程序规定》没有列举应该回避的具体情形,但《程序规定》是遵从了《处罚法》的表述“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此处的“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广义理解为包括“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甚至也包括与本案当事人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核心是把握是否“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这就意味着原质监、食药监等部门曾经明确的“近亲属”不需要回避,现在也应该回避。3附则实务问题:2号令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组织。考虑到反垄断执法行为的特殊性,相关领域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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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