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办公用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杜绝浪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办公用品归口管理为行政人事部。第三条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保管和发放、非经办公室委托或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1、各部门每月月末提交一份经本部门经理签字的办公用品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2、由行政人事部每月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并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编制采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按报销制度进行申请报销)。3、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过的《办公用品申请单》负责采购,如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需要申请部门与行政人事部一同采购。4、办公用品采购应坚持货比三家、优质优价。5、采购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各部门统一领取。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和管理品两种1、消耗品(无再生价值):铅笔、圆珠笔、碳素笔、图钉、笔记本、复印纸、复写纸、便签、透明胶、胶棒、档案袋、信封、大头针、回型针、橡皮擦等。2、消耗品属一次性用品,各部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杜绝产生单废旧纸张的现象发生。3、管理消耗品(可再利用品):直尺、剪刀、裁纸刀、订书器、起钉器、计算器等,如遗失应由个人赔偿。4、管理消耗品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第五条办公用品的领用1、各部门人员领取办公用品时应到行政人事部办理领用手续。2、行政人事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和领用。3、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办公用品采购、库存、领用台帐,做到帐物相符。4、新入职人员到职时由其所在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然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若人员离职,则须将所使用的办公用品(管理消耗品)上交行政人事部。5、行政人事部应每月月末对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并保持合理的最低库存,保证办公用品的供应。第六条办公用品的报销1、尽量使用支票方式付款,其次提供对方银行帐号付款,减少使用现金的机率。2、报销时除提***以外(发票开具总额的,需提供供货方的明细清单),还需提供审批过的办公用品申请单,入库单,如发票与实际采购情况不符需写出说明,所附说明在审批时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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