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控制通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计量确认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目的:对与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以保证提供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客观证据,为验证和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质量、计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记录的管理,包括来自供方的记录。3术语:参照本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解释。、外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的整理、归档、保存和管理。、整理、保管本单位/部门的记录,并按本程序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记录的控制。: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提供的记录,以及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其他记录(包括声像记录、磁带、照片、软盘、文字资料等)。也包括来自相关方的记录。:各项管理记录、各项检测、操作记录、各种监视和测量记录及各种报告等原始记录。、整齐、能准确识别,填写人员签名时必须签全名,记录不得用铅笔填写。、齐全,提供的数据资料要准确,语言要简练。收集和保存的记录应尽量使用原始件(包括记录表格本身规定的复写件),顾客提供的记录可使用复印件。,各项检测、操作记录,监视和测量记录应随时整理,不得后补、伪造。,原则上不允许任何部门或个人涂改,以确保其原始性、可追溯性和证明作用,并为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如系笔误或经证实原有记录不准确,可在原始记录上采用“划改”形式进行更改,但应保留原有记录的可识别性。凡以涂、贴、刮等方式改动的记录一律作废。、程序文件和其他管理文件规定的记录,由责任部门或人员按相应的格式随工作进展如实填写;应由分包方生成的记录,由项目部相应责任人员及时收集。:顺序号—年度(如001─2003)。、照片及软盘等,在其包装上标识该记录的名称内容、制作时间、制作人等相关信息。、、区域/专业公司、经理部三级实施管理,各层次部门和人员应保管的记录参照“记录管理目录”(见附录)。:a项目工程技术资料;b管理评审记录及有关决议;c内部审核报告;d第三方审核的有关资料;e其它需要归档保存的记录。、干燥、安全且便于查找的地方。《记录管理目录》。(见附录)(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查阅。与记录内容无直接关系的人员,无权借阅/查阅。,保管人请示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做出处理决定。。若仍有参考价值予以留存时,由保管人在记录的右上角用醒目颜色标明“过期”字样。6相关文件《文件控制程序》、其他相关文件。7记录相关记录附录《记录管理目录》附录:表1:记录管理目录序号记录名称保存期限责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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