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会议室使用暂行规定为切实加强对学院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加强会议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一、会议室的功能定位1、A316会议室主要用于召开学院大会、专家来宾讲座、各类报告会、论文答辩、来访客人的接待和学生活动等。2、A308会议室主要用于专家来宾来访交流接待,教师召开的各类会议、论文答辩、研讨会、其他来访客人的接待等。3、B301会议室主要用于来宾来访交流接待、报告会、研讨会、论文答辩、其他来访客人的接待和学生活动等。4、A323会议室主要用于接待校领导、机关部门领导、兄弟院校领导、来院讲学或访问的国内外专家教授。二、使用暂行规定1、借用会议室,须提前向会议室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由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协调使用。2、要自觉爱护会议室内有关设施,不得乱刻、乱写、乱动,会议室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要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如造成设施丢失或损坏要承担责任。3、要注意节约用电,保持会议室内卫生。会议结束,会议借用人应将桌椅归位、会议横幅撤下并及时清扫。会议结束时,检查和关闭照明、空调、电扇及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由管理人员验收,归还钥匙。三、管理与日常维护1、会议室的管理与日常维护,实行专人专管。2、A316会议室由刘俊康老师负责管理,A308、B301由王玲宗老师负责管理,A323由魏林娟和杨杰副院长负责管理。3、会议室家具摆放要整齐,布置规范,会议室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会议室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学院大会和重要接待,提前十五分钟,会议室管理人员开门、开窗、通风、通电,冬夏季提前开空调。四、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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