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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doc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1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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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07〕253号)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卫农〔2007〕89号)要求,结合我区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运行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二、目标和基本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一)目标2008年新农合制度要求覆盖全区农村,农村人口参合率大于85%。(二)基本原则(1)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多方筹资;(2)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受益面;(3)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可持续运行;(4)民主监督,阳光操作。三、实施范围和对象凡本区范围内的常住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管理组织和职责(一)区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管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领导、协调、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定和修改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确定缴费筹资标准、基金支付范围和补偿标准;定期检查、监督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研究解决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基金发挥最大效益。(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合管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合作医疗制度的宗旨、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组织发动农民按时参加合作医疗;组织收缴农民参合资金,并及时将收缴的资金存入区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三)村(社居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小组,负责宣传动员合作医疗方针政策,组织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做好农民参合个人资金收缴、登记和补偿资金公示等工作。(四)成立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简称合监会),由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大代表、农民政协委员和监察、审计、卫生、物价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定期检查、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部门每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审计。(五)区合管中心是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要经办机构,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其职责是:(1)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政府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和制度。(2)每年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定,并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以及参合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3)受理有关业务咨询,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4)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编报各类统计报表。(5)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6)及时向区合管会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六)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合管办作为本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规定,负责收集参合人员交费、登记工作。(2)协助区合管中心办理医疗费用的初审和补偿金支付工作。(3)负责资料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信息报表的报送,收集和反馈农民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与建议。(4)受区合管中心委托,与参合农户签订《参合协议书》,向参合人员发放《弋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就诊证》(以下简称《就诊证》)。(七)村(社居委)指定1人为合作医疗协管员,具体负责村(社居委)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咨询,参合人员收费、就诊、报销、数据统计、调查和公示等工作。五、资金筹集与管理(一)2008年,我区新农合基金为每人每年筹集50元。其中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纳新农合基金,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市、区财政按当年实际参合人数每人40元标准安排补助基金。(二)农民签订《参合协议书》,缴纳合作医疗资金,由区合管中心委托各镇经办人员开具区财政局印制的收款凭证,发放《弋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就诊证》。(三)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由区民政部门负责统筹解决。(四)村(社居委)集体等组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可直接缴存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五)新农合每年筹资一次,农民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下一年度参合资金,逾期不再办理;已参合者中途不得退出。(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行以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七)区财政局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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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