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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法.doc


文档分类:幼儿/小学教育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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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用益物权第一节概述一、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二)特征P2181、用益物权为他物权、定限物权2、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标的物的占有为前提3、用益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二、用益物权的种类P218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定限物权。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与特征(一)概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主体在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土地上依法享有的从事各种农业活动的用益物权。(《物权法》第124条)(二)特征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为农业生产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一般为土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相关法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物权法》第124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目的是从事种植、养殖或畜牧等农业活动。(《物权法》124)4、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有期限物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一)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1、创设取得(1)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变动模式(《物权法》第127条)1(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法》第133条)2、转移取得(《物权法》第128条、第133条)(二)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P220,自学为主)(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1、占有、使用、收益权2、自主生产经营权3、承包地被征收时的补偿请求权4、其他权利(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了解)(一)消灭的原因1、承包期限届满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交回土地(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2)承包期内,承包方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须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3)承包人依法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原承包关系消灭,第三人与发包人成立新的承包关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3、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依法收回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4、农地被征收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此时设立于该集体土地之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期即归于消灭。5、承包地灭失或丧失其价值(二)消灭的法律后果P220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物权法》第135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利用国有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子概念: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构筑物的附属设施(二)特征1、客体为国有土地2、内容为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3、在用益物权中具有典型性(1)对权利人无身份限制(2)原则上为有偿取得,无偿取得(划拨)受到严格限制(3)物权变动模式方面的典型性(139)4、流转上的特殊性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一)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初始取得)(《物权法》137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人的代表依法在国有土地之上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创设作为用益物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制度。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物权法》第137条第1款)(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①含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通过协议以公开竞价(招标、拍卖)的方式为土地利用人创设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土地利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②方式:招标、拍卖③程序:签订出让合同——受让方支付出让金(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起设立)、领取土地使用证签订出让合同——受让方未及时支付出让金——出让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在未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的情况下,不影响出让合同本身的效力,在获得登记前,受让人有权依据出让合同请求出让人交付土地并办理相关登记,此种请求权乃基于生效的出让合同而产生。④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A、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a、居住用地七十年;b、工业用地五十年;c、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d、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e、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城镇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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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