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制度名称
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明确职责权限,降低无形资产管理风险。
,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3条管理体制
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徽标的管理。
、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管理。
、品牌的管理。
、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资料的管理。
。
。
第2章无形资产投资的授权审批
第4条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
、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均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
,由无形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5条无形资产购置审批权限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资产购置的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超限额的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1)审批除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购置计划,或对总裁决策权限作出授权。
(2)审批年度无形资产购置预算。
(3)审批年度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召集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授权范围内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并签署购置方案、购置协议。
(或财务总监)
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从资金价值管理角度对无形资产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
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审议。
(或无形资产购置承办部门)
提出无形资产购置申请,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无形资产购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6条无形资产验收
外购无形资产由企业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1)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第3章无形资产使用的授权审批
第7条无形资产使用申请与审批
,必须向企业资产管理部申请,申请经过企业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审批,并签署保密协议等约束文书后方可使用无形资产。
,保证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8条无形资产使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一旦取得无形资产,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即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残值等,并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结果进行审核。
第4章无形资产处置的授权审批
第9条无形资产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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