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对企业用人机制的影响及应对演讲者:王国社个人情况介绍:中国就业促进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劳动法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原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主任。《劳动合同法(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的立立法法背背景景及及进进程程1、形势发展的需要。2、时代发展的需要。3、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2005年12月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第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一读审议。 2006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06年12月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二读审议。 2007年4月23-27日,《劳动合同法(草案) 》将进行三读审议。主要内容:一、员工的招聘与录用二、培训的服务期约定三、薪酬管理四、纪律管理五、离职管理六、经济补偿一、员工的招聘与录用1、录用前的告知义务。2、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合同期限的约定。4、试用期的约定。5、使用劳务派遣工。6、办理员工招聘录用应注意的问题。1、录用前的告知义务(1)企业应当告知劳动者什么?(2)企业不告知的法律后果。(3)采取什么方式告知?2、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产生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因:(1)用人单位新招员工时,只为劳动者办理了录用手续,而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劳动合同,但又仍然维持双方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法律规定产生误解,只与劳动者口头约定试用期,等试用期满后再决定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4)其他原因,如调动工作、更换工种等。(二)不签订合同或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办? 1、用人单位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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