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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政策明白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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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搬迁政策明白纸山后李家村庄搬迁政策明白纸为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经村委申请,大季家办事处确认并报管委同意对山后李家村实施整村搬迁,现将有关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说明如下:一、搬迁范围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山后李家村所有房屋。二、搬迁期限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若因确权、评估等非村民原因影响搬迁进度,搬迁期限顺延)。三、安置与躲迁1、安置地点。本次搬迁村民安置在西港小区。该小区共规划建设安置房7028套,预计在2013年年底前交付使用。2、躲迁办法。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村民,在安置楼房交付之前,予以发放躲迁费,自行躲迁。3、躲迁费标准。自行躲迁的按被搬迁房屋的有证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躲迁费,期限为18个月,逾期按双倍计发。4、躲迁费发放截止日期。躲迁费发放截止日期为村民应安置楼房全部到位后六个月。四、房屋确权村民的房产按照2002年航拍图进行确权。山东省国土测绘院2002年11月的航拍图中注明的,村民在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的房屋,可视为有证房屋(须经有关部门现场认定)。五、安置补偿标准依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本次搬迁的安置补偿标准如下:(一)住宅房屋安置补偿标准1、依照航拍图确认的有证房屋,按照“拆一还一、不找差价”的原则实行产权调换(即等面积置换)。根据个人意愿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2、航拍图上院内附属房不够30㎡的,每户补足30㎡予以置换,补充面积按照有房无证的400元/㎡,无房的560元/㎡交纳差价。航拍后建设的附属房,在规划控制基准面积(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减去正房建筑面积后的50%)以内的,扣除交差价安置部分,按照建安成本价评估后补偿;规划控制基准面积以外的按100元/㎡的标准补偿;规划控制基准面积以内扣除30㎡后的空地,按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3、以房产证(含按照规定认定为住宅的每处房屋)为准,一证(处)为一户。每户可自愿按成本价(2500元/㎡)优惠购买15㎡的安置房;按规定可以再购买的按照市场价(3800元/㎡)执行。4、实行产权调换的,村民应按照签约现场即时公布的房源数量及户型进行选择。村民可选择两套安置房,选房规则如下:(1)有证房屋面积(含找差价补足30㎡置换的附属房)与优惠购买15平方米面积之和为首套房选房面积上限,在公布的户型中先自行选择一套。(2)以上款选择后的剩余面积的两倍为第二套房可选面积的上限。5、利用住宅搞经营的(以工商登记为准),按有证房屋的实际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180元/㎡)。6、搬迁补助费按两次计算,每户共700元。7、附属物的补偿,按烟价[2008]40文规定的标准执行,现场清点。(二)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1、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后补偿。2、附属物的补偿,按烟价[2008]40文规定的标准执行,现场清点。3、经营性补助费,根据被搬迁房屋用途(如办公、公益、生产、商贸等)的不同,按合法建筑面积300-500元/㎡的标准执行。六、住宅房屋搬迁及奖励1、房屋腾迁及拆除:签订搬迁协议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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