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集美区镇(街道)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污染法规。与船舶经营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了解掌握渔业船舶安全动态、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协助制止非法建造和改装渔业船舶。督促船东、船长遵守渔业水上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督促各渔业村或渔业公司组织渔船编队出海生产,并加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它渔业安全生产职责。本责任状有效期为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街道渔业安全管理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签名:签名: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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