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学第6章第6章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是整个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整个设计的始终。在方案设计一开始,就应在功能、物质技术条件等的制约下按照美学原则,考虑建筑体型及立面的雏形。随着设计不断深入,在平、剖面设计的基础上对建筑外部形象从总体到细部反复进行推敲,使之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这是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的主要方法。、反映建筑的性格特征不同使用功能要求的建筑,具有不同的内部空间和组合特点,而室内空间与外部形象又往往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建筑外部形象上的表露就是建筑性格特征。建筑外部形象若能较充分地反映其内部功能所决定的内部空间特征,就具备了强烈的可识别性,也就是“形式随从功能”。三、适应环境和建筑群体规划要求建筑本身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是构成该处景观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筑外形设计与室内空间一样,不能脱离环境而孤立进行。必须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四、符合形式美的规律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中的美学原则,就是指建筑构图的一些基本规律。例如均衡与稳定,主从与重点,对比与谐调,比例与尺度,韵律与节奏等等。这些有关造型和立面设计的美学基本原则,不仅适用于单体建筑的外部,而且同样适用于建筑内部空间处理和建筑总体布局。五、掌握建筑标准、考虑经济条件建筑物从总体规划、建筑空间组合、材料选择、结构形式、施工组织直到维修管理等都包含着经济因素。同样建筑外形设计也应严格掌握质量标准,尽量节约资金。三、均衡与稳定一幢建筑物,由于各体量的大小、高低,材料的质感、色彩及虚实变化不同,常表现出不同的轻重感。一般说来,体量大的、实体的,材料粗糙及色彩暗的,感觉上要重些,体量小的、通透的,材料光洁和色彩明快的,感觉上要轻一些。研究均衡与稳定,就是要使建筑形象获得安定、平稳的感觉。 均衡主要是研究建筑物各部分前后左右的平衡关系。在建筑构图中,均衡与力学的杠杆原理是有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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