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局办公室相关工作规范————————————————————————————————作者:————————————————————————————————日期: 宝安区教育局办公室相关工作规范一、办文规范(一)(1)坚持“一个口子进”的原则,即外单位来文(包括上级文件、下属单位请示报告、其他单位来文)均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机关所有领导、干部开会、参加活动带回来的文件都要立即交办公室办理。(2)及时反馈办理意见。相关科室对办公室转来的文件要及时提出意见,并由科室长签名,以示负责。一般性文件要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较复杂的文件可延长到10个工作日。(3)主动沟通。涉及多个科室负责的件,牵头科室要主动与其他相关科室沟通,不可各行其事。(4)及时汇报。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办理、落实情况。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汇报。(5)关于经费申请报告的处理。计财审计科每年5月、10月对全区教育系统的经费使用计划作安排,原则上,办公室受理各下属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后,先转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然后转计财科统筹。急需经费的申请报告,按特急来文办理。(二)发文(审批文)(1)公文格式要规范。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公文格式行文。(2)公文内容要精练。按照我局印发的文件要求,上行文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文字一般不超过2500字;下行文要开门见山,简洁明了。决策性文件一般不超过4500字,其他文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信息要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一般不超过500字分管领导审定科室拟文征求意见办公室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修改领导审定发文(3)呈报程序要规范。要使用机关文件处理表呈报审批,科室长要对所报材料认真审核后提出拟办意见,并署名;由办公室统一审核,不能在未经办公室审核的情况下直接报送领导;未经领导审定不能发文。(4)征求意见要主动。为提高文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责任科室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或法律顾问的意见,修改成熟后再正式办文。(5)发文、报文要统一。必须由局办公室正式报文或发文,并作登记。二、会议规范(一)(1)涉及多个部门工作内容的问题,提出议题的科室可通过座谈会、书面等形式主动征求相关领导、科室、单位的意见,政策性、规范性内容还须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待修改成熟后附上各部门的修改意见一并报办公室办理。(2)报送办公室办理的文件必须符合办文规范,由科室长签署拟办意见,并提出建议参加局长办公会议的科室或部门。(3)经征求意见的文件,只须分管牵头科室的领导审定即可提交办公会议研究。(4)要提交局长办公审定的议题需在每周三之前报办公室办理,以便及时呈送领导审定。(5)不成熟的议题、或未经领导审定的内容不能提交办公会议研究。(6)办公室要在每周五下午将确定的议题呈送各领导审阅。(7)参加局长办公会议时,一般由科室长作汇报,或由科室长委托相关干部汇报。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内容,由牵头部门的科室长(也可委托科室干部)负责汇报,其他相关部门列席,必要时可作补充。一般从提出此问题的必要性、依据、需要解决什么问题等方面汇报议题
宝安区教育局办公室相关工作规范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