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扬州市农业委员会.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扬州市农业委员会扬州市财政局扬农[2013]233号扬财农[2013]130号────────────────────────────关于组织2013年度“115”鲜奶工程扶持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县(市、区)农委、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115”鲜奶工程的意见》(扬府办发(2013)178号)精神,加快“115”鲜奶工程建设,决定对2013年“115”鲜奶工程建设项目予以扶持奖励。具体通知如下:一、扶持重点1、奶牛扩量。(1)新引进建设奶牛场饲养规模500头以上的乡镇,每个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用于土地流转和基础设施配套。(2)对标准化奶牛场新引进100头以上的良种成母牛,一次性奖励3000元/头,用于奶牛引进和牛舍建设。(3)对自繁自养新增的后备奶牛,一次性补助500元/头。2、技术服务。(1)奶牛场进行品种改良推广应用的性别控制冻精,由市奶业协会统一采购,每支冻精补助100元。(2)由市、县(市、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施奶牛布病、结核病检测,检测费用每头成母牛补贴20元。(3)由扬州市畜产品检测中心定期开展生鲜奶三聚******、抗生素残留等监督抽检,监督抽检费用补助10万元。(4)组织开展奶牛养殖技术服务、培训的,补助10万元。3、鲜奶直销。乳品企业、奶牛养殖场在市区学校、医院、社区等场所新设立的鲜奶直销点(奶吧),每个一次性奖励3万元。4、粪污无害化处理。养殖规模200头以上的奶牛场新购置干湿分离机械,实施干湿分离、粪污排放达到环保要求的,每个场一次性补贴10万元。5、引导消费宣传。(1)乳品加工企业年内购置鲜奶配送车辆并喷绘“扬州市‘115’鲜奶工程配送车”字样的,每辆车补贴2万元。(2)组织在公交站台、市民广场等开展引导消费大型宣传的,补助10万元。二、申报条件和程序1、申报单位:本市区域内的奶牛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乳品加工企业、奶业协会、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畜产品质量监测单位都可申报。项目单位须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对已取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市级项目奖励。2、支持方式: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奖补方式。3、申报程序:(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向本地农委、财政局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2)县(市)审核。县(市、区)农委、财政局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择优选择项目,联合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三、项目管理1、现场核查。市农委、市财政局根据各地、各单位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下拨奖补资金。2、绩效考评。按照财政资金“四位一体”管理要求,对奖补项目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市财政绩效评价部门按照项目绩效评价规程对项目实施及达标达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资金拨付及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四、其他事项各县(市、区)申报工作由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申报时需上报两部门联合签发的申报文件、《2013年度扬州市“115”鲜奶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扬州市“115”鲜奶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送市农委畜牧兽医处(2份)、市财政局农业处(1份);市直单位直接报市农委畜牧兽医处(2份)、市财政局农业处(1份)。电子文档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联系人:市农委畜牧兽医处:段宝法87347952市财政局农业处:於正阳87869735附件:1、市“115”鲜奶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2、市“115”鲜奶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3、项目绩效管理目标申报书扬州市农业委员会扬州市财政局2013年12月13日附件1:2013年度扬州市“115”鲜奶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县(市、区)(盖章)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申请市财政补助自筹分管领导(签字):附件2:扬州市“115”鲜奶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申报部门:实施单位(盖章):建设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一、项目基本信息单位:“115”○新建○扩建○::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1·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2·项目建设内容3·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4·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生态环境影响5·项目单位责任项目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县(市、区)主管部门意见县(市、区)农委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市、区)财政局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三、申报项目审核表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申请市财政补

扬州市农业委员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2762508400
  • 文件大小179 KB
  • 时间2019-11-26